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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检察院开展"严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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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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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5
11月3日,在黄冈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牵头组织该县综治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八家相关单位共同召开了“预防性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专题联席会,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各单位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对当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多发表示了关切,对其原因和目前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供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蕲春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与会人员提出建议,各联动部门要共同组建宣讲团,深入校园、农村、社区积极开展相关性侵等专业知识讲座,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工作。蕲春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联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性侵害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司法部门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线索要及时处理,对于涉罪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达到对社会不良分子的威慑、警戒作用。

通过与会人员共同讨论,会议就建立预防性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联动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

“治理性侵未成年人问题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及司法机关多方联动,形成常态化、长效性工作机制,为预防性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建立起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蕲春县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文斌在会上强调。

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严重损害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蕲春县检察院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的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更加有力地依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加有力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起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为未成年人被害人撑起一片法制维权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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