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在执纪问责中推行区域协作制、联合工作制、交叉巡视制,近5年来,全县派驻机构共查办各类案件500余件,办理信访件869件。”4月26日,蕲春县纪委对该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勇当监督执纪先锋作了充分肯定。
蕲春纪委按照“综合派出+重点派驻”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县设置4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和监察分局,面向66个县直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在财政、卫生、民政、交通、教育、水利、卫计、人社等重点部门设立派驻纪检组。
派驻机构运行受蕲春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主要负责日常报告,参与重大事项、巡查督办等6项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量化考核。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对县直单位的有效监督,制定了《蕲春县纪委监察派出(驻)机构对县直单位部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重大事项参与制》等“五项制度”。
近5年来,派驻机构狠抓了“四风整治”、执纪问责和作风建设,督促联系和驻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相关规定,从群众投诉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共开展明察暗访近千次,责成涉事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党员干部220余次,警示谈话300余人次,督促整改问题257个。仅在全县“六项专项整治”中,立案196件,办“两规”案件4起,党纪政纪处分1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