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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人才新政提出:高端人才可给予百万安家费,离职创业可保留5年人事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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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11-01

日前,黄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人才引进、人才培育、管理服务、人才流动等方面着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实施三大引才工程
意见明确提出,面向以院士、千人计划等高端人才和在外工作优秀人才、高校实习生及毕业生,分别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工程、英才回归工程和青年人才筑梦工程,给予相应的安家奖励、生活补贴、创业资金扶持。
意见表示,对引进在黄冈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可一次性发放100万或50万的安家费,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5万或3万的生活津贴;在黄冈新创业的人才(团队),根据认定的级别,给予300万、200万、80万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同时,建立在外人才信息库,聘请知名人士担任招才顾问和招才大使;对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引荐的高层次人才在黄冈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并且,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给予普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给予挂职实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在黄冈市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建强三支队伍
人才培育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产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10名国内同行业知名企业家,100名省内同行业优秀企业家,1000名成长型中小企业家;深入推进“科技副总”工作,对聘任科技副总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300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在黄冈承担、实施国家级计划和项目,按1:1给予资金配套,成果获得国家级、国际最高荣誉的奖励,可分别给予最高30万和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30个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50个“技能大师”、100个“黄冈名匠”、200个“技术能手”;发展10个以上劳务品牌,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5万人。
意见表示,对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评定为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上级补助资金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

拓宽人才交流渠道
意见明确指出,要拓宽各类人才交流渠道,完善公务员调任、转任、遴选政策,加大从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双管或垂管单位选拔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挂任或兼任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县部门领导干部。
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向企业流动力度,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选拔一批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或社会组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并且,要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聘用制为主的选人用人制度。
意见还指出,大力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人员中公开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从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贫困县乡招录(招聘)特殊岗位和特殊专业的工作人员,允许适当降低学历门槛;乡镇事业单位急需的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承诺服务年限5年以上的可直接考核聘用;市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优先从具有乡村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遴选或选调。

突出改革创新
意见还提出,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平台,高校、科研院所在黄冈设立研究院,推进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在黄冈新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省级以上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和工程中心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或奖励。
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可以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总额不超过50万元额度贷款,在3年内由财政部门按政策贴息;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2年内由财政部门按政策贴息。

优化管理服务
在事业单位管理方面,设立50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用于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最高可按40%设置;市直事业单位设立100个七级及以上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职称评审方面,不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实践和操作性较强的专业,不作论文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技术推广、教案病案等作为主要评价要素;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类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薪酬分配方面提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竞争性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及考核制度。
出国审批方面,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活动的,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出访团组、人次数和经费单独统计。同时,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优秀人才医疗保健制度和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并对有意在黄冈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予以妥善安排。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人才新政22条是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历时近十个月才得完成,主要是为巩固黄冈的引才优势、加快黄冈振兴崛起,以为确保黄冈区域性增长极的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后续,各地各部门还会制定和推出《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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