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蕲春县人民法院成功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仗,利用网络追逃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胡某押回蕲春。
2014年2月,胡某将县某生态观光园的建设项目中的土方工程分包给做工程的季某,并签订了合同。但工程竣工后,季某只拿到部分工程款,剩余的63万元几经催讨未果。2016年3月,季某将胡某起诉至蕲春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胡某偿还剩余工程欠款。判决生效后,被告抱着不管不顾的态度,坚持不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季某遂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田茂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试图与被执行人胡某取得联系。让执行法官感到棘手的是,胡某始终不到庭接受询问,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蕲春法院联合县公安机关,对胡某进行网上布控。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2018年2月25日,被执行人胡某在武穴市某宾馆住宿时被武穴警方当场抓获。得到这个消息后,按照院领导的部署,执行法官带领2名法警立即奔赴武穴看守所,顺利将被执行人胡某押回。目前,被执行人胡某的家人已主动找申请执行人季某协商履行还款方式,同意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