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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法院出台《意见》助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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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6-13

  近日,蕲春县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要求,要依法及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立案窗口设立劳动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用工权,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保护企业正当用工权益。要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理念。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则、有发展前景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度难关。要创新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机制,增设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审判庭或组成专门合议庭,探索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推行小额诉讼制度和支付令制度,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意见》要求,要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对接,建立健全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审裁例会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劳动仲裁公信力。要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作用,建立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大涉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最大限度提高执行到位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加强司法延伸服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适时发布劳动争议状况评估与分析意见,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法治动能。要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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