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仅用三个月时间,成功调处了51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
据悉,今年1月,余某等51户购房人起诉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交付房屋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办法官从原、被告处了解到,涉案楼盘项目主体工程目前已经完工,附属工程仍在建设中。业主们认为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构成逾期交房,遂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多次到该楼盘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双方意见,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起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终于在第三次庭前会议中达成和解,所有民事调解书也被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