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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住建局制定十条“铁规”优化营商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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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11-08
为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蕲春县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10月22日,该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规定》。

《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不准对局党组作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或者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的决定,顶着不理、拖着不办;不准以任何理由抵制、阻挠“放管服”改革,不落实“一门一网一次”、不执行“人进事进权进”和“联审联办”;不准未经局党组批准自行设定受理要求、申办材料、办理流程等审批或备案条件;不准违反规定超时限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者以个人私事为由,让服务对象长时间等、多次找;不准在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冷漠、言语生硬,或者故意含糊其辞、解释不清,或者上推下卸、激化矛盾;不准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擅自停工,或者擅自实行顶格处罚,或者随意不受理、不提供服务等方面。

十条“铁规”为蕲春住建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划清了红线。与此同时,该局提请县政府出台了《蕲春县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不断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前置条件和提供的资料,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逐步实现“一次办结”“一门通办”。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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